标题: “车祸致人死亡全责方,交强险与三者险100万额度赔偿解析”
内容:
汽车保险,作为风险对冲的重要工具,在高风险领域如汽车保险领域尤其重要。比如,汽车的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(简称“三者险”)就是车主们通常购买的保险。但即便是这些保险,其风险对冲能力也是有限的。
设想一下,当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,比如撞死人时,汽车的保险很容易超出风险对冲的上限。那么,当车祸导致死亡且车主负全责,但只购买了交强险和100万的三者险时,保险公司会如何赔偿呢?
中国的汽车保险赔付金额是一种叠加的关系。首先,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,当发生交通事故时,交强险会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。如果交强险的赔付金额不足以赔付全部损失,那么剩下的部分将由三者险来补充。
交强险的作用主要是为车主提供兜底保障,防止车主在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的情况下,发生交通事故后无法赔付。由于它是兜底性质的保险,所以其赔付额度并不是很高。2020年之前,交强险的赔付上限是12.2万,之后调整为20万。对于撞死人这种情况,20万的额度显然是不够的,这时就需要三者险来补全。
那么,如果车主撞死人需要赔偿200万,在有了交强险20万赔付额度的情况下,剩下的180万就需要三者险来赔。但三者险的赔付也并非完全赔付,它也有自己的赔付额度。三者险属于商业性质的保险,其赔付额度有不同的档次,售价也各不相同。
如果车主只购买了100万赔付额度的三者险,在撞死人需要全责后,交强险会赔20万,三者险会赔100万,那么还剩下的80万赔偿金额就需要车主自己承担。但如果车主购买的是200万赔付额度的三者险,那么这笔钱理论上可以让保险公司完全赔付。
但值得注意的是,在发生车祸时还可能产生受害人住院治疗的费用。如果受害人在事故中没有当场死亡,被送到了医院抢救,并最终死在了医院,那么车主需要赔付的就不单单是受害人死亡、残疾以及财产损失赔付,还有医疗费用。这部分费用三者险并非是完全赔付,车主自己仍然需要承担一部分损失。
另外,三者险也并非在什么情况下都赔。作为商业性质的风险对冲工具,如果车主主动增加自身风险,比如酒驾或毒驾,那么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。因此,车主在开车时千万不要喝酒,真出了什么事,不管买了多高赔付额度的三者险,保险公司都不会赔。
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,他们作为商业机构,自然希望少赔一点。因此,在发生车祸后,保险公司会在48小时内委托公估、技术鉴定等机构,确认交通事故的责任人,确定车主是否有酒驾、毒驾等情况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保险公司方面自然希望是车主自身造成的原因多一点,或者车主在事故中能够付次要责任。因为三者险是赔“第三者”的,不赔车主自己的损失。所以,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,车主自己受多大损失他们并不会在意,如果车主无责,或者责任范围不到10%,那么保险公司要赔偿的金额自然会更少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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