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:
近日,浙江省建设厅与人力社保厅联合印发通知,决定开展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“挂证”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。此次行动旨在全面排查注册工程师、注册建筑师、建造师、监理工程师、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为,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、出租、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“挂证”违法违规行为,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、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“挂证”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治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:
一、自查自纠阶段(2024年10月) 各市建委(建设局)、人力社保局将指导、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造价咨询等相关企业(单位)进行自查自纠。期间,存在“挂证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(单位)、人员,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。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但已提交注销申请的专业技术人员,将在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认定与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、破产单位提供法院法律文书后予以办理注销手续,期间相关证书不得用于资质审批相关业务。
二、排查处理阶段(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) 各市建委(建设局)、人力社保局将在自查自纠基础上,结合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、住房公积金缴纳和个人所得税等相关信息,组织开展全面比对排查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,并提出处理意见并附上询问笔录以及相关佐证材料,上报省级主管部门。
对违规“挂证”人员,将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,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。对违规使用“挂证”人员的企业,依法撤销相应行政许可、限制再次申请该项资质。对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的人员,以及使用频繁变更注册人员的企业,将列为异常监管对象并加强资质动态核查。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将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。对发现存在“挂证”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将及时函告其实际工作单位。
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四个月,旨在通过全面排查和严肃处理,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为,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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