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招季,这份签订劳动合同指南送给你

春招季,这份签订劳动合同指南送给你

厉亚年 2024-11-14 百科资讯 149 次浏览 0个评论

春招季,这份签订劳动合同指南送给你

春招季来临,求职者纷纷涌入招聘市场,寻找心仪的工作。然而,在求职过程中,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如何避免陷阱,降低法律风险,确保双方权益呢?关键在于依法订立劳动合同,建立诚信的劳动关系。

案件详情

2021年10月18日,杨某入职福建某公司,双方签订了《劳动合同书》。合同期满后,杨某继续在公司工作,但双方并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。2023年3月底,公司以部门解散为由,向杨某发出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。杨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、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等。仲裁委作出裁决后,福建某公司不服,向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法院审理

鼓楼法院查明,杨某与福建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,双方均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权利、履行义务。本案中,福建某公司未经协商,直接解除了与杨某之间的劳动关系,属于违法解除,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。同时,因公司未与杨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法院依法判决公司向杨某支付经济赔偿金、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等。

法官说法

继续用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是不可取的。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,应视为新的劳动合同关系,需要依法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。此外,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。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则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

提醒

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、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。因此,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的,务必及时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;劳动者也要积极与用人单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未签订劳动合同时,劳动者应注意收集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材料,如职工名册、考勤表、工作证、出入证、加班记录、工资条等,以便在权益受损时通过正当合法途径维权。

来源:福建高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:江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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